中英合作商务管理、金融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的申办政策
一、中英合作商务管理、金融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
表一: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(基础段)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
序号
|
课程代码
|
课程名称
|
颁布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
|
1
|
00796
|
商务英语
|
获得序号1-9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成绩的,颁发“剑桥商务管理证书(基础段)”
|
获得序号1-12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,颁发“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(基础段)”
|
2
|
00797
|
企业组织与环境
|
3
|
00798
|
商务交流
|
4
|
00799
|
数量方法
|
5
|
00800
|
经济学
|
6
|
00801
|
会计学
|
7
|
00802
|
管理信息技术
|
8
|
00803
|
财务管理
|
9
|
00808
|
商法
|
10
|
00809
|
市场营销(二)
|
|
11
|
00810
|
人力资源管理(二)
|
12
|
00811
|
国际贸易实务(二)
|
表二: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(基础段)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
序号
|
课程代码
|
课程名称
|
颁布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
|
1
|
00796
|
商务英语
|
获得序号1-9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成绩的,颁发“剑桥商务管理证书(基础段)”
|
获得序号1-12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,颁发“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(基础段)”
|
2
|
00797
|
企业组织与环境
|
3
|
00798
|
商务交流
|
4
|
00799
|
数量方法
|
5
|
00800
|
经济学
|
6
|
00801
|
会计学
|
7
|
00802
|
管理信息技术
|
8
|
00803
|
财务管理
|
9
|
00804
|
金融法(二)
|
10
|
00805
|
管理会计(二)
|
|
11
|
00806
|
财务报表分析(二)
|
12
|
00807
|
金融概论
|
表三: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(管理段)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
序号
|
合作课程名称
|
颁发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
|
1
|
市场与市场营销
|
获得序号1-5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证的,颁发“剑桥商务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
|
获得序号1-9课程考试合格证的,颁发“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
|
2
|
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
|
3
|
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
|
4
|
会计原理与实务
|
5
|
战略管理与伦理
|
6
|
国际商务与国际营销
|
|
7
|
管理学与人力资源管理
|
8
|
商务运营管理
|
9
|
商务管理综合应用
|
表四: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(管理段)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
序号
|
合作课程名称
|
颁发证书条件及证书名称
|
1
|
市场与市场营销
|
获得序号1-5证书共同课考试合格证的,颁发“剑桥商务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
|
获得序号1-9课程考试合格证的,颁发“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
|
2
|
商务沟通方法与技能
|
3
|
企业组织与经营环境
|
4
|
会计原理与实务
|
5
|
战略管理与伦理
|
6
|
国际商务金融
|
|
7
|
企业成本管理会计
|
8
|
管理数量方法与分析
|
9
|
金融管理综合应用
|
二、证书申请方式
1、“ 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(基础段)”,“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(基础段):符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、金融管理专业(基础科)(专科)毕业条件的考生,毕业申办成功即可获得“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(基础段)”或“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(基础段)”,无需单独申办;不符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、金融管理专业(基础科)(专科)毕业条件,但符合证书颁发条件的考生,于毕业初审期间到各区初审现场申办。
2、“剑桥商务管理证书(基础段)”:必须在毕业初审期间到各区初审现场申请。
3、 “剑桥商务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、“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、“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:必须在毕业初审期间到各区初审现场申请。
4、考生现场申办证书需提交准考证和准考证复印件。
三、管理段证书共同课免考政策
申请“剑桥高级商务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、“剑桥高级金融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的,共同课可以按照以下三款规定进行免考,其他课程不可免考。申请“剑桥商务管理证书(管理段)”证书,所有课程不可免考。
1、原商务管理、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段的毕业生或在籍考生,可凭原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或本科段专业课合格成绩免考共同课。凭毕业证书可免考4门共同课;凭专业课考试合格成绩,一门计划调整前的旧课可免考一门现行计划中的共同课,最多免考4门。
2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经管类本科毕业生,可凭本科毕业证书免考不超过3门共同课。
3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他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生,凭本科毕业证书免考不超过2门共同课。
考生只能选择以上一种办法办理免考。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使用。管理段证书共同课的免考手续要在申报前办理完毕。如考生的毕业证或本科段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可在北京自考系统(zikao.bjeea.cn)中查询到,则由系统为考生自动办理免考手续。
四、证书发放
证书在各区领取,证书领取时间为下期毕业证书发放期间,即6月份申办中英证书的考生,次年1月领取;12月申办中英证书的考生,在7月领取。具体领取时间可在领取证书的1月、7月的10日前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。
五、证书补办
证书因故出现遗失、破损等情况,可以申请补办。补办时间、地点同上,补办时考生须填写相关信息,并注明“补办”。
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
2016年11月16日